四年前的房子,是我幫著找,並當的保證人 兩年後說要搬,非常自我的一個決定,但因為保證人不是我,而且已經決定好了才告訴我,也說不了什麽 不然,我會在中介公司資質,房子狀態上把關。至少在我的觀點裏,以她的情況最好還是在房租上稍微壓製些,沒必要住在大森站步行七八分鍾的地段 我是有能力幫,但沒法再忍受無底線的幫,理所當然的幫,甚至連基本的禮貌低姿態都做不到,是非常令人不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