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量2000倍的話,就更不能得出“多次小劑量投毒”的結論了

來源: 2013-05-14 18:42: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濃度越高,越說明是一次大劑量投毒,分多次的話在達到這個高濃度之前就發病進醫院了,
這個道理很淺顯啊。

並且多次投毒,凶手在操作和程序上會增加多少風險啊,
這個基本上就是貝誌誠們為了把投毒地點限定在宿舍做的沒有根據的有罪推定。

1000倍還是2000倍,一查就能明白的數字,方舟子完全沒必要做什麽巧妙的修改,
如果這個數字錯了我估計是他引用的資料就是這樣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