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幫忙給出出主意

來源: 2013-04-07 23:03:0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現在的公司剛進來半年,是個有曆史的老字號大手。
當初選擇來這裏,就是打算有前途就長幹,沒前途就走人。
現在看來公司交待的工作要是做到輕車熟路,需要2,3年時間,
自己呢實在不願意再付出2,3年時間去做好人家交待的工作。
很想全力以赴去向公司證明自己現在有的東西,行不通就收拾行李走人。
該安分守己的做人家給的工作?
還是充分的表現自己已經有的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