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父母,養大兒女已經盡了責任。想不通做子女的憑什麽覺得父親的財產就是自己的,尤其是在不願意照顧父晚年的情況下。
來源:
飄在塵世間
於
2013-04-03 0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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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父親有再婚的權利,其次有決定自己財產歸誰的權利,他自己的錢,想給誰就給誰,不必征求子女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