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題外話,這個李小琳也挺冤枉的

來源: 2012-04-03 02:51: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其實說的話沒錯啊,可這身份就遭人謾罵貶斥啊。還有啊,據說61年生人,看人家保養滴

【《財經》綜合報道】4月1日,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小琳在出席博鼇亞洲論壇青年領袖圓桌會議“定義幸福與幸福社會”時表示,攀比、欲望都是導致不幸福的因素;社會上應該提倡量入為出,提倡勤儉節約、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間房劉磊【駱家輝博鼇論壇住不起會場套房[淚] 】駱沒住索菲特5星酒店,而是住在了附近的千舟灣度假酒店,標準間每晚528元。隨行人員稱:酒店價格是美國政府差旅財務規定的3倍,大使不能住,他明天就走,能1天解決不會呆2天!不知同在博鼇,提倡“勤儉節約”的李小琳女士住哪個酒店了?又作何感想呢。。[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