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的背景複雜的J1豁免

來源: 2005-06-22 05:15: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我是從第三國來美。教育處網頁說申請者如係第三國轉來,須由本人向原來留學所在國我駐外使館教育處聯係,請該教育處出具有關申請者留學方式、費用來源的證明。
問:這個證明必須要的嗎?有沒有兄弟姐妹辦過這個證明,怎麽辦的啊?
2.第一次出國身份是國家公派的訪問學者,期滿後交夠了違約金辦妥了一切手續,也有留學基金委的解約書,有過這樣經曆的能辦waiver嗎?有成功的例子嗎?
3.國家公派-解約的事實會不會影響辦豁免?
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