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在9月15日到期,老板不和我續約。他通過係秘書給了我一封信。原因是:deside to go in a different direction for lab staffing next year.我想應該不會違法吧。又不是中途解除合同。因為已經5個月了,很明顯就能看出我懷孕了。 又不敢怎麽樣他,以後我找工作還要他的推薦信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