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4日遞的申請,收到第一封信5月24日,但是信上蓋的日期是4月19日。 信上說目前的處理進度是36周以前收到的檔案。 但是我到網上把我的FILE NUMBER輸進去,說是不可以查到我的CASE. 請問過來人,這是否正常?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