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approval notice不是寄丟了,而是給雇主了

來源: 2005-05-28 22:02:4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寄給雇主或者律師才對,不應該寄給你的。你不用自己了, 問問他們是否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