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時綠卡,丈夫公民,想領養在國內兄弟的孩子.但由於在美國結婚

來源: 2005-05-26 18:31:1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又不想在中國出示美國的結婚證,(一出示結婚證就表示跨國領養,步驟繁瑣且不說,等待的時間遙遙無期.)領養孩子最終的目的是讓孩子能來這裏接受教育.因為中國的教育不適合這孩子,希望孩子能多種選擇的人生路.我在國內的工作和身份都保留著,所以我想以我個人名義回國辦理婚前領養.等領養手續辦完了,兩年後向移民局提出申請來美.但問題就來了,領養證上是單親,領養的日期卻是我在美國結婚登記後2年.這樣就形成了欺騙移民局了.我又不想這麽做.但如果手續半齊,正式成立跨國領養,前後最起碼3到4年,孩子的年齡超過14周歲了,領過來更不可能了.大家有沒有類似問題的經驗.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