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1年申請綠卡,在2002年140批下來的時候我結婚了,所以我的前妻也有遞交485的資格,04年我首先拿到綠卡.2004年我提出離婚,我前妻就開使辦理I-360申請,誣陷我在婚姻其間虐待她.05年初她的360批下來, 我不知道這樣一來她的案件成功後對我的綠卡有什麽影響? 特別是我準備回國後再返回美國,海關是否有麻煩? 另外,在我入公民的時候會有什麽影響?如果有影響如何解決?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