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H1B 下個月底過期(加州學校的博士後), 但延期才剛開始辦, 到拿到receipt notice 大概需要50天. 請教各位: 1. 這兩個H1B 之間, 我可呆在美國嗎? 2. 如果不行, 怎樣才能維持這段時間的身份? 3. 各位一般辦延期需要多長時間呢? 怎樣才能更快的拿到receipt notice? 對此一無所知, 很著急, 十分感謝各位的寶貴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