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美工作幾年, 由於原先的BOSS資金短缺, 我不得已更換了學校繼續研究, 領域不變. 在換工作之前我遞交了移民申請,當時並不知道要變更工作, 就以傑出人才類申請了. 上月收到移民局通知要求RD, 正在困惑. 真心請求有相似經曆的XDJM幫助, 分享經驗. 如果我過去的BOSS能繼續支持我的申請, 是不是我就能補交了?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