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通過結婚移民來美的, 前妻回國發展多年,偶依舊在美, 遂離。 如果偶在國內再婚, 可否將配偶帶出? 據說第一次結婚移民的, 第二次就有麻煩, 真是這樣的嗎? 哪裏有文件可以查詢? 請推薦專長此項的移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