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可以回答這些問題,非常感謝. 情況: 2001年11月B1入境,12月結婚(妻子是綠卡身份),與2002年初遞交綠卡申請,期間申請過半年的延期B1,以後轉為F1至今,從沒黑過。 妻子將與今年4月中參加公民宣誓。 問題: 當妻子拿到公民紙後,立即給我重新申請綠卡(包括工卡、回美證),按慣例我大概要等多久才能拿到工卡、回美證、以及正式和臨時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