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俠:請問我這樣的情況還需要回國或去第3國簽證恢複身份嗎? 我是10月底J-1身份延長到期(學校OISS通知我,還有1個月時間在美的等待期限,也就是說可以等到這個月底),上周學校已經把我的H-1申請遞交移民局,但是按照目前的情況,最快要到12月初(也就是說要過了這1個月的等待期後若幹天後)才能得到移民局的H-1同意批複。 我想請問:我這樣的情況,在12月初得到H-1同意批複後,就一切OK了嗎?還是需要再回國或者去什麽第3國簽證恢複我的有效身份? 萬分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