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dependent 的抵稅困惑
我有對朋友夫婦H-1簽證,3年多前雙方父母來美探親半年後即回國,期間申請到了TIN.他們回國到現在,朋友每年都照拿他們作dependent來抵稅,他們告訴我也知道其它夫婦都這麽報的,反正收入不是太高(6~7萬),根本不會被查.一對父母聯邦加州稅可以省$1500左右.
我今年報稅麵臨同樣的問題,按理說我父母去年初回國,今年不能拿來抵稅了.可是聽朋友這麽說,覺得太老實的話,好象對自己不公平.很是猶豫.
這裏有誰比較懂行的知道這類虛報被查出的機會多大? 我朋友說,即使被查到,補交不就得了.何況沒聽說有人被查到的.
想想真是撐死膽大的,嚇死膽小的,在美國掙點破錢也不容易.
另外,會不會影響綠卡的申請,聽說國稅局跟移民局是分開作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