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個月中搬家,換了地址,並在郵局注冊轉寄所有信件去新地址。 還沒在移民局改地址。上月底28號移民局說I-131已經寄出。請問,1) I-131是寄給律師還是寄到我家。2) 郵局是否可以轉移民局的信件? 我聽說有的郵局不給轉移民局的信,不知是不是真的。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