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地說,我的資料並不是公證過。而是我的律師將那些材料裝訂好後,在首頁寫了一個聲明,說以下材料是原件的複印件,他對其真實性負責之類的,然後簽名蓋章。 實際上那天簽證官隻要了公司信,其它什麽都沒看。不過多做準備還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