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來美探親,我們想和他們一起到加拿大旅遊。不知他們從加回美的時候會不會改變在美逗留期限。比如說,他們能在美呆6個月,住了四個月後去加旅遊。回美時是給兩個月呢還是又給6個月?有沒有類似經驗的朋友?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