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L1B,想換個公司,這樣一來就要轉成H1B.兩個公司都會給我申請LC/GC.問題是我的工作性質要求一兩個月就去國外出一次差,由於我被check(visa mantis)了,辦不了多次往返的簽證,每次都要申請簽證回美國.我想知道的是,1)在我的LC或者GC申請file了以後,會不會把這個作為有移民傾向的理由拒簽L1/H1.2)L1B和H1B在移民傾向的問題上有沒有不同,哪個容易點?懇請大家指點指點,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