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為你難過。 為什麽一定要NIW? 你的research要是strong,試試EB1吧。 現在這幫律師瘋了,每個case都是先推薦辦NIW。他們到底怎麽 想的,真是不明白。 Vermont也是瘋了,最近聽說批了的case,好多是EB1,比NIW 還快。7-8個月就有消息。哪有那麽多傑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