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吧,那你以前填申請材料的時候,交得是什麽材料啊?
JOINT CHECKING ACCOUNT:第一你的老婆如果有工作,你也有工作,裏麵應該起碼也得有得1、2萬吧。沒啥進去問題倒不是很大,可你那些水電費,聯網費啊,是怎麽交的啊?不是用支票嗎?如果沒有水電費單,那你起碼也要把付給房東的支票給複印起來。
聯名的電話單也要啊。你說的這些沒有的,應該都是BASIC的,也都是必要的。沒這些東西,移民官怎麽信你們啊。
還有照片,越多越好,春夏秋冬,各種朋友會麵的場合都要幾張。照片是最直觀的文件了。當然不要床上照。
你們的父母有沒有給你們什麽信物啊,或是好東西,或是寫過什麽信啊之類的?
千萬不要以為你們倆個真心相愛,就把這些手續給省了。我理解你的想法,以前我也是這麽想,但移民官問你要什麽,你什麽都沒有,那你就不能怪人家了。現在這世界,假的弄起來給你真得還多。倒是“真的”以為沒什麽了不起,什麽也覺得可以有,可以沒有,到時候吃虧的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