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NIW說幾句,不要罵我

來源: 2005-01-27 18:13:2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綠卡(NIW)被拒多半與找律師有關。我見到好幾個申請人都有很強背景,或拒或要求補材料。而我自己在中國三流大學拿的學位,文章也沒幾篇,找律師跟他們談,發現他們不能透過現像找到移民官所要的東西,自己辦卻一次過。NIW並不需很強的背景,很多的文章,很多的推薦信。關鍵在你所表訴的東西要可信,簡明易懂。有很多律師給了一些推薦信模板,還要求petition letter不少於20-25頁,甚至超過40頁。我隻能說他是在哄人。讓你認為他做了一點事了。其實隻要好好想一下,你就會明白這些模板用了那麽多年,早就被用臭了。Petition letter寫了那麽多頁,無非是這裏抄一點,那裏抄一點,一點東西不斷重複。而且英文還不斷出錯。這樣的東西給人第一感覺就是不可信。從移民官角度分析,我希望看到的是證據evidences而不是你或律師的話。他一般在15-20分鍾就完成一個case,如果你先羅哩羅嗦一大堆先給他有不可信的感覺,他還未能看到你真正的supporting evidence,你再好的材料,他也可找出一點不是來。要是再看到他所速悉的模板推薦信。這對你來所就麻煩大了。律師這時多半已收了幾千刀到口袋了。多找幾個,用上模板推薦信和模板petition letter足可讓他快活的日子了。
我的建議是自己辦,花點時間讀點案例,分析一下為何被拒。移民局每年公部那麽多案例,每個案子被拒都是有理由的,這也是美國人的做法。大家都是搞科學的,寫文章也都是要證據。要引述條文,說明你所提供的證據是如何符合每一項要求,一定要給人首先感覺可信,即使你每一項都隻能滿足最低要求,移民官也找不到拒你的理由。
NIW的最低要求,跟據我的經曆,我想大概是如此。一是說明你的工作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你要能用些數據;二是你必須證明你有能力完成這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工作,也就是extraordinary ability. 但其weight和EB1A略低些;三是說明你比一般人供獻要大些。以前的在同一領域工作經曆很重要,應有所強調對工作的影響,如何不能替代等等。推薦信要求推薦人自幾寫,每個人風格都不會一樣。至少有一份是要從政府研究機構來的. Petition letter + statement三到十頁應足夠了. 我的僅三頁。
以上僅跟據自己辦的一點經曆寫的一點經驗,希望對大家有點幫助。不要罵我砸了律師的飯碗。大家不相信自己能力盡管接著找,提一句,不少華人律師被投訴搞假。一定要找信的過的律師。一定要讓律師明白你在做什麽,你也要明白律師在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