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護照照片的問題,請教各位高手。
申請advance parole (I-131)時,遞交了護照照片,一個月之後,收到USCIS的信,說我的照片是數碼相機拍的,不能接受,要求重新拍照,所以今天又重新拍了照,用的傳統方式照出來的。
隻是,讓我困惑的是,我的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ation也是同時申請的,不過兩周前已經批準,照片當然是以前的數碼相機拍的,那麽說USCIS對不同的神情,照片也有不同的標準?是不是?
此外,也擔心同時申請的I-485了,因為遞交的也是數碼相機拍的照片……那麽會不會影響申請速度?期待早日拿到綠卡,所以等待的日子實在是難熬啊!
期待各位高手對著複雜的問題予以解答,小女子在此言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