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4年七月向德州移民中心遞交綠卡申請,並於2004年11月按了指紋(用於FBI安 全檢查).我現在國家實驗實作博士後,如果二月去紐約的一個公司工作,我的CASE會 轉到佛門特移民中心重新開始嗎?我該怎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