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準備申請加拿大移民,本人2000年來美,2004年回過國,3月返美.一直是F-1. 太太2004年7月來美. 現在可以一起遞材料麽? 那個一年期從什麽時候開始算,我太太也一定要住滿一年麽? 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