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簽證需要在一年內去辦理,一年內不去辦理,就失效了, 規定如此, 沒有什麽好解釋的。 不過你可以聯係NVC,重新辦理, 因為I-130 還有效:
NVCInquiry@state.gov
基本上是NVC Reopens your application, 你重新繳費,辦理DS-260, 然後轉大使館辦理移民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