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法居士!何時遞交配偶I-485?
法居士好象在線,趕緊請教。
這是一直困擾我的問題。我的I-140(OR)是11/7/2003提交到加洲中心的。I-485是04/20/2003提交的。我到現在還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我於今年9月份結婚。也就是在我的I-140, I-485都沒有批準之前結的婚, 我先生是F-1的學生。我的問題是,他的I-485,是不是一定要在我的I-485批準之前遞交?還是即便我的I-485批準了,我仍然可以為他遞交485。
我查了很多關於這方麵的說法。我認為比較合理的是:因為,我們的婚姻是在我的485批準之前的,這是個事實,所以即便我的485批準了,我仍然可以為他申請485, 而且好象有個120天的說法,就是我的485批準後的120天之內可以為他遞交485。
請法居士多指教!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