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

來源: 2020-05-26 11:49:1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8老師好!

又來請教您了。我現在H4,上個月先生被解雇,他是加拿大籍,我是中國籍。

我現在申請秋季去讀書,剛查看網上狀態是admitted。我想問是不是在 Grace period 到期之前拿到 I20 我就不需要出境?還是必須拿到身份轉換I539的收據才可以?

我先生是不是要和我一起遞交身份轉換申請?要分開遞交嗎?他除了轉F2,還有其它選擇嗎?如果不轉,他可以在美國呆著繼續找工作嗎?

我們的綠卡(EB3)申請I140通過有兩年多了吧。是不是現在就作廢了?

謝謝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