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8老師和各位專家:我外甥是在排期到後遞交485,上月22日已經麵試。但是28日收到拒絕信說他排期未到,等到了再重新申請!詢問律師也說從來沒碰到過這種事。那麽我外甥應該立刻再付600多元立即回複並重新開始還是可以直接找移民局報告? 怎樣去指出錯誤呢?謝謝各位出謀劃策!分析原因可能是他排期到了申請後隔一個月後,排期大幅倒退,移民局官員一時糊塗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