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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9-10-15 10:59: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想讓弟媳前婚女兒跟弟弟一家一起辦F4移民。孩子根據離婚協議書由前夫單獨撫養。現在前夫同意出同意出國聲明。還需要法院出具的女方單獨撫養權嗎?他們說當地法院離婚後不管撫養權變更,自行商量決定後去民政局就行。但是美國要求法院文件。所以如果這樣,前夫的同意書alone 夠不夠?離婚公證裏沒提子女撫養權問題。

-Just get the 撫養權變更 from 民政局 and write an explaination that the 民政局撫養權變更文件 equals the one from 法院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