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說收入或財產至少一定要在貧困線的多少倍。我弟因為以前離婚把房子轉到了父母名下,現在名下幾乎沒有任何財產,這會是大問題嗎?如果再把房子轉回他的名下,會涉及很多費用,而且擔心萬一他跟現在老婆離婚房產被分走。怎麽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