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出生在一個城市,很小的時候搬家落戶到另外一個城市。戶口和護照的出生地是一樣的,顯示的是原來出生的地方。才發現準備申請綠卡用的出生公證上寫的出生地是現在的戶口所在地。因為辦理出生公證用了現在城市的派出所開的證明, 所以不清楚不一致的來源在哪裏。現在人已經在美國了,想問問這種情況是填表和護照(及戶口)一致還是和公證一致?還是說延遲一下申請先問問國內的公證處?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