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要有小維修和房客因為亂倒垃圾被市政府起訴!在調停中說隻要我承認guilty 和罰100美元,就沒事了!但有一項說有可能影響到入籍。請問老師,是這樣嗎?我正準備申請入籍。
開始時我承認可以,但看到這情況後我說我不,現在等著法庭裁決。對此,怎麽樣處理對自己有利?
另外,老婆和小孩屬於dependents 申請到的綠卡(小孩21歲了),她們要不要一起入籍?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