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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7-11-13 11:40: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綠卡是臨時綠卡,今年6月份到期後,申請轉為正式綠卡,有了申請書,也在護照上蓋章了,但是我們隨後回國,在10月份遞交了第二次白皮書的申請,申請兩年期限。

問題1. 我們的理由是女兒有抑鬱症,(有醫生的證明在國內治療比較好),這種情況是否可以獲批2年?
-Probably yes.

問題2. 到明年6月份,我們的延期章到期了,在拿到白皮書後,我們是否還要回美國一次蓋章?
-Yes unless your permanent green card is approved before your conditional green card stamp expires.

這樣除了打指紋外,我們需要再回美國一次?這都是必須的嗎?
-Yes. see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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