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三月遞交I130,I485,今年七月通過麵試 (結婚綠卡) ,現等待背景調查 。因急於搬到我丈夫所在州,請問:1) 是否必須把我的移民申請轉到我丈夫所在的移民局 (不同州)?據說轉材料至少需要6個月時間。2) 如果不換移民局,而是把通信地址改到現在的朋友家,是否可行?我曾問過移民官,說隻要交所在州的州稅就算當地居民,而不管是否居住。這說法是否準確? 急於搬家,實在不知所措,望各位專家支招。小女在此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