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未婚妻與我定婚並同居了1年半。今年4月她父母來美探親也住我家。5月底,她們全家乘我不在家突然搬走並失去聯係。2周後我發現我前未婚妻已於去年10月初同一公民結婚,現正在申請綠卡。她還帶走了我買的婚戒。搬家時,她父母又夾帶走我的一些貴重私人物品。試圖向其要還,還被她告上法庭得了限製令。實在情何以堪!請教網友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