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有效期?

來源: 2003-11-04 20:20:0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在申請OPT後立即申請了H1。由於H1交了加急費,比OPT先下來了。有一種說法是這種OPT是無效的。最近因為換工作,需再申請H1。如果我目前的雇主終止我們的工作關係,而我下一雇主尚不能馬上給我辦H1,我可以不可以說我現在有OPT(我有移民局發的那個卡),而可以合法居留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