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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6-03-21 18:46: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聽這裏大家的意見,父母來美最好等三個月在遞交申請,防止移民官考慮申請旅遊簽證時有移民傾向。那麽我父母帶來的公證書都是像大多數人一樣,在這次來美之前就辦好了的。那麽他們不會考慮移民傾向問題嗎?

-Fine.

 

2,遞交父母申請是兩個folder放在一個信封一起寄,還是分開郵寄。

-Had better mail them separate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