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加,墨再反簽應該是個好主意。但一定要問一下律師。申請H1B的時候,你應該有他給你的Offer Letter,這可是他犯法的證據
來源:
俺老四川哈
於
2015-10-01 22:19:35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