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老師,有關公民申請

來源: 2015-07-27 04:00:4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5年住夠2年半, 聽說4年半的時候就可以遞N-400。我在USCIS官網上怎麽也找不到這樣的policy,麻煩您給一個link好嗎?
2,還是上麵這個問題,遞申請是可以早遞,批準是不是還要到5年以後?是打指紋還是麵談要到5年以後?
3,遞N-400申請時我是在美國本土上。遞完以後,我可以到境外等打指紋通知嗎?可以在境外等麵試通知嗎?
4. 遞申請前3個月要在所在州reside3個月。怎樣定義reside呢?是要有apartment的租約嗎?如果我最近都呆在境外,那要申請前3個月就入境嗎?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