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美的銀行問題

 

不曉得這個問題該貼哪個論壇,先放這裏了。有一朋友去年來美做訪問學者,回國後她美國的銀行賬戶還留著而且斷斷續續她從國內也轉了一些錢過來,但給銀行的地址是我家的。昨天收到銀行來信要她提供外國人賬戶的證明,其中有一項是要她提供有效的簽證資料,但她人已回國所以提供不了簽證。我把銀行的信發給朋友了,朋友這個賬戶看來得關掉,但是她又想留著,說是留著方便女兒過兩年到美國上學時花費。

大家知道有沒有其他保留這個銀行賬戶的合法辦法?先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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