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律師EMAIL我說收到打指紋的通知了,是在7月2號。我因為是在外州工作,所以當天向老板請了假,並訂好了機票,準備回家和家人一起在家庭所在地打指紋。 今天(星期一),因為家裏還沒收到通知,就打電話給律師,希望他能給個打指紋的COPY件,卻被告知他搞錯了,把另外一個人的通知當做我的了。 8老師,有沒有什麽辦法呢?律師的建議就是取消機票,等通知。可是,訂好了票,請好了假,再改時間,又怕老板不高興。唉…… 我是EB2,5月20號移民局收到我的I-485的申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