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了,BMW大蝦,能詳細解釋一下嗎?

來源: 2004-11-24 08:21:3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看以前的帖子,好像隻給聯邦FBI寄指紋辦無犯罪證明就夠了。但加拿大使館給我的信上要求聯邦和州FBI都要出無犯罪證明,一份指紋怎麽能辦到呢?我不明白對我的要求是特例嗎?還是給所有人的信都這麽寫的,但如果都是這樣要求,隻有聯邦FBI一份無犯罪證明又怎麽行呢?你們都是怎麽辦的,真是糊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