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使館給我的信上明確寫著要美國聯邦FBI和州FBI的無犯罪證明,這是不是意味著我要打兩份指紋,然後給每處FBI各寄一份?各位在美國打指紋的朋友是不是這麽做的?我看以前的帖子好像沒人提到州FBI,不知為什麽?請高人解答,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