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 表已經遞交,在等打指紋的通知(估計近三星期內會收到)。 有一個工作機會,employer不變,工作地點在不同的州。 這時如果從A州換回到B州工作, 會對485造成什麽影響; 我現在的簽證狀態是 “485 AOS" 嗎 (已經遞485,但還沒有拿到EAD)? 這種情況下是不是隻要顧主不變,可以在美國境內不同的州工作? 先謝謝八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