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懂行的專家請教了,我一親戚,他父母美國公民,2008年給他申請移民時,他離婚狀態,以美國公民21歲以上未婚申請, 4年前複婚,又提交了其妻的申請,得到批準。 -What does "提交了其妻的申請,得到批準" mean? What kind of the "其妻的申請" is it I-485 or I-130? 問題是,他現在屬於哪一類呢?未婚還是已婚呢? 先謝了!盼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