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再請問一下

來源: 2015-05-04 06:45:3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老公走時我們已經把房子賣了,如果我又辭了工作,老公和孩子都在國內,我跟美國就沒有什麽聯係了,移民局會不會懷疑我為什麽還要申請公民?這也是一開始我為什麽一個人留在美國工作等綠卡的考慮。如果我今年夏天回去,我打算回中國呆5個月就回美國呆1個月,然後再回國呆5個月就回來準備申請了,這樣算往返頻繁嗎?我可以不申請回美證嗎?我隻是怕再申請回美證會節外生枝。回美證是兩年內多次往返都有效,還是中途回了一次美國就不能再用了?問題有點多,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