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證是1996年在省公證處辦的,正文說明出生縣,省,父母親名字,落款有公證處中文紅章及公證員中文名字,英文翻譯的落款有公證員名字拚音,公證處英文名,以及日期。 猶豫的是不知道這份國內的出生公證是否已經足夠? 是否還要去這裏的公證處再認證,以便獲得美國這邊的認可。就象國內的學位證書公證過但還得在米國再評估一次。 先感謝八老師 !